2010年8月16日 星期一

山神的怒吼。





書名:邂逅之森
作者:熊谷達也
譯者:邱振瑞
出版社:野人
出版日期:2009年12月07日
版次:初版





 
簡介

俺觸怒了山神,熊王對俺發出了冷笑...... 不知不覺間,那頭熊已消失了身影。  

不變的是,妻子所在的小村莊依然坐落在晨霧繚繞的谷壑間,等待著春天的到訪。
  
一部充滿神話、冒險還有人生抉擇的獵人小說,一則因為苦悶但熾烈的愛情而激發出生命勇氣的故事。
  
這是個關於叉鬼的傳奇。
  
一次大戰時期的日本東北,有著一群以古老手法狩獵的冬季獵手,山語叫「叉鬼」。松橋富治,從出生即流著叉鬼血液的男子,因為夜淫風俗邂逅了大地主的女兒,從此被迫遠離家鄉,告別他熱愛的狩獵人生。
  
轉行當了礦工學徒的富治,在暗不見天日、但礦工間情誼緊密的世界裡,邂逅了老是惹麻煩的師弟小太郎。孰能料到,這卻給了他重返叉鬼之列的契機……
  
欲重返山林的富治,會如何面對接踵而來的種種挑戰?他苦悶而熾熱的愛情,會走向何方?當他前去聆聽山神的聲音,與熊王對決,想知道是否該是收手的時候,山神會告訴他什麼?
  
作者以粗獷的筆法、壯闊的格局,生動細膩地描繪出日本東北冬獵文化的動人景致,不只能瞧見優美的雪國風光,還能一窺當時的時代樣貌與庶民生活,像是仍留存的奇風異俗夜淫交歡、獵手恪守的各種規則禁忌等。全書充滿自然原始的氛圍,展現強韌的生命力,是首叉鬼的生命謳歌!

讀后感

這本書設定在久遠的二十世紀日俄戰爭至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前後,日本東北山區由於耕地不足使得許多村落被迫放棄農耕轉向擔任獵手(叉鬼),當地村民利用春獵、冬獵時期獵捕山區的飛禽走獸以換得家中溫飽,由於當時戰事方酣連帶使得軍用毛皮的需求量大增,村民無不企盼能獵得羚羊或熊取得獸皮變賣養家活口。

主角富治生長在一個小聚落,在沒有選擇下當了步上父兄的后塵,當上叉鬼。從此命運與山丘之間就結下了不解之緣。而在那樣原始的年代之中,所有的儀式及戒律都顯得神聖不可侵犯。

除了對山林間自然定律的描繪,作者也在書中毫不掩飾地刻畫男女歡愛之情。無論是在與地主女兒文枝的偷歡情愛,事情敗露后被迫拆散,由地主安排下離鄉背井去當了礦工。抑或是最終為了同樣喜歡打獵的礦工師弟小太郎與他命運多舛的妓女姐姐──阿郁,而同意八久和村長的要求娶阿郁為妻讓她不再勾搭村裡的男人,才能換得在村子裡住下來的條件。這貌似不合理的要求,對村民、小太郎、阿郁和富治的立場上似乎都有了最圓滿的結局。

作者后來在兩個女人文枝、阿郁之間補述了對富治的愛,兩人見面后陷入長長的沉默,並互刮巴掌勾勒出彼此不言而喻的承諾,一種願意為富治犧牲的愛。 這樣的愛情觀在現代已經難以苟同。

山林在獸皮價格飆漲時,遭到許多外行人的盜獵,戒律逐漸受到忽略;在自然界受到過多的侵占之后,山神也該有反撲的時候……

故事最后是富治將自己是否仍要擔任叉鬼的命運交託給山神。以致在小太郎遭到瘤熊攻擊后,他仍決定獨自留下尋找瘤熊的蹤跡。

在與巨熊的對決中,牠咬了他的肩膀。咬了他的手臂。咬了他的臀部。咬了他的頭顱。他幾乎被咬得遍體鱗傷。……但他想起了阿郁的臉龐正對他微笑著,奮戰到最后。

如此震懾的畫面,久久讓我無法揮散。

2010年8月7日 星期六

那樣的跑,是怎麼一回事......






書名:關于跑步,我說的其實是……
作者:村上春樹
譯者:賴明珠
出版: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08年11月
版次:初刷






簡介:
寫作滿三十年前夕,村上春樹透過談跑步,道出自己不為人所知的寫作觀。

25年前村上春樹開始他的第一次跑步,那是1982年的秋天,三十三歲那一年,寫完《尋羊冒險記》,村上先生因為戒菸而體重增加,為了減肥,開始了他的第一步。從那以後村上接連不斷地跑,他曾經跑完雅典的全程馬拉松,也參加波士頓馬拉松比賽,平日每天幾乎都跑上十公里,可以說除了寫作,跑步已經是他最在行的事。


村上在這本書《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中藉著記錄整理自己的經驗與思緒,分享他在跑步中所理解的人生以及寫作觀。至於書名是什麼意思?其實這本書的日文原名就是以外來語思維所寫的(What I Talk About When I Talk About Running),這個名稱明顯是向他喜愛的美國小說家瑞蒙.卡佛名作之一《當我們討論愛情》(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致敬。
村上說如果他可以選擇自己的墓誌銘,猜猜看他想寫上什麼?答案就在書裡。


讀后感:
 
我記得購買這本書時是在第一次重遊台灣,離台前去了年度書展,書攤上一個角落擺著村上這本新書。

手上捧著這本書,繼續翻閱其他書籍時,不久就看到主辦單位跟員工說「這書要擺得有氣勢,馬英九總統昨天說看了這本書非常喜歡,大力推薦,還說應該被列為年度之書及必讀物。」

說罷就要員工用大字報提筆說是總統強烈推薦之書。

這是一則小趣事,縱然村上的書保有一定的支持者,但有總統的「背書」要多刷幾版根本是時日的問題而已。

馬英九愛好跑步,全台灣都知道,我以前也試過在公園跑步,不到十分鐘就氣喘如牛,頭昏腦脹,大部份時候都淪為散步,讓我覺得自己是不能跑步的,也和跑步這運動無緣。

去年看完這本書,跑步這念頭就淺淺地種植在我心裡某一處,是沒有特別鮮目地印在腦海裡或隨時提醒自己應該去跑步,但,對跑步跑了26年的村上充滿好奇,想著的是為何跑步會跑出對人生的態度。

今年五月,因機緣下與友人也約定每星期跑步一天;迄今,我們已跑了至少十次,從半小時至一小時多,每次平均45分鐘。沒有人相信我有這個能耐,至少連我自己都無法相信。

持續每星期一次的跑步,完全可以抵償過去31年的跑步紀錄;到底是怎樣的情況下讓我可以有這種能耐?

我自知體力有限,氣度又不夠,一開始跑的時候,就會出現頭暈目眩的情況,但因有朋友相陪,用慢走的方式分散注意力,分散想放棄跑步的念頭,所以,我想一開始要戰勝挫敗是很重要!

后來,從快走啟步,慢慢加速腳步,像開車般,右腳板慢慢地踩踏油門,必須控制速度,然后學習呼吸,不讓自己缺氧......真是一門不簡單的運動。

能持續慢跑時,10分鐘...15分鐘...20分鐘...要不要停?要不要停?腳沒力了,好累,該不該停?再撐一下吧,總得在前面路口才休息,總該順著跑道停在轉口處吧......不斷地告訴自己要撐下去,走多幾步就會到了... 不斷地自言自語,然后保持速度或者放慢一些腳步以到達終點。

這是要靠多強的意志去堅持的一個人生態度啊!很奇妙,每當這個時候,我腦海都會出現村上在盛夏的雅典一個人跑42公里那篇,那樣酷熱的天氣,一個人的自我挑戰與競技,讀起來我都覺得受不了,而村上啊,您是怎麼做到的?

2010年8月4日 星期三

直子的生與死





書名:挪威的森林
作者:村上春樹
譯者:葉蕙
出版社:博益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1997年1月
版次:第十六版






簡介:

以第一人稱寫作,書中主角渡邊,在17歲那年因高中同學木月突然自殺,而開始體會生命的死,在青春轉變時期遇到患有遺傳性精神病者的直子,儘管知道她深愛著木月,但依舊守候身邊;而后遇到性格直率活潑的阿綠,改變了他的生活。


但隨著溫柔沈靜的直子的離開,渡邊的自我放逐也成了喜歡逃離現實的寫照。

讀后感

我翻看這本書的購買日期是在1997年6月,它的第十六刷出版日期是在同年1月;約在13年前,中五,我第一次讀村上春樹,會買這本書是因為聽了伍佰的「挪威森林」,歌曲朗朗上口 ,伍佰當時很紅,他說是看了這本書而寫下這首歌的。

因為好奇所以我花了50令吉買了上下兩本。讀完后讓身邊的朋友都傳閱了,然后大家一起討論一起聊到底村上在寫甚麼。當時,除了對裡頭提到的性很好奇又難以啟齒之外,對整個故事所要表達的訊息很模糊。

如果真的如一般簡介般說起這本書的內容,我想或許它是成功的,因為年少、青春,對性這回事的好奇、迷惑、對兩性之間的摸索、徬徨……所以,它輕而昜舉就那樣的引起共鳴。

最近同時讀完電子書版本及葉蕙譯者版本的《挪威的森林》,雖然兩者的譯法不同,但我還是一樣看得很感動。或者說,隨著年齡的成長,看著作者筆下的渡邊、直子、玲子、永澤、木月、阿綠、突襲隊......彷彿就像在回憶及緬懷過去這些在青春歲月裡陪伴的同學、朋友們。

因為寫得極為細膩,所以青春時期的無奈、多愁善感、不善表達、沉默、好奇、無所謂......都變得真實得可觸摸到,打從心裡得承認那個年少的這样的自己。

直子的生,牽引著渡邊的情緒與對愛對未來的憧憬,她為他打開了一扇窗口,但卻是一扇打開后只看到黑暗的窗。

或許像書中說的,死不是生的對立,只是潛藏在生之中,每個人都會死,只是你不知你會怎麼死罷了;但我們活著,只須考慮怎樣活下去就夠了。

看村上的書很妙,他寫作很多隱喻式,總是在開端的時候把你推入深淵,虛無縹緲,心情沉重又悲傷,難道人生總是這樣不成?

最后呢?死的人就一直死了,但我們還要活下去啊!






最后,向我的好朋友黃志強獻上最深的思念,不會再去想你的選擇,你永遠只有25歲 ,而我已經32歲了,並且還會繼續增加中。

2010年8月3日 星期二

胡斐的荒唐






書名:飛狐外傳
作者:金庸
出版:廣州出版社
出版年月:2005/12
版次:初刷





 
簡介:

《飛狐外傳》主要是敘述胡斐年輕時候的一些事迹,譬如在商家堡認識紅花會三當家趙半山,被他指點武功的心訣,力挫商老夫人等。

之後胡斐從家傳拳刀譜練就一身好武藝,行俠仗義,結識了兩位紅顏知己——袁紫衣和程靈素。

《飛狐外傳》也穿插了胡斐以外的故事,如馬春花和福康安的戀情,苗人鳳、田歸農和南蘭之間的感情糾葛,袁紫衣與其父親鳳天南的愛恨情仇等。



讀后感:

讀罷《雪山飛狐》自然就會繼續把這本《飛狐外傳》讀下去,要知道胡斐是怎麼從一個小男生變成一個大胡子男人。

飛狐是前傳,在遇到苗若蘭之前,胡斐生命中就遇上了兩個「紅顏知己」,一個有情一個有義;可惜都沒有結果。

性格使然,胡斐天生就有行俠仗義之心,只是初出茅廬的他有勇無謀,一個「奮義勇為」的機緣下,認識了袁紫衣,后來兩人多次「交手」,英雄識英雄下,不知覺地互生情愫,奈何天意弄人,最后還是錯過了彼此,只能擦肩而過。

就像袁紫衣說的,如果在那破廟胡斐不是因為「聽話」放手的話,而如果她能再任性一點的話,或許他們的緣份不至此而已;這是命運弄人或有緣無份呢?

一次無心之失,就是一輩子的遺憾了。或許,緣份這回事,本來就是這麼一回事吧。